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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差不多同一天,世界兩個不同角落,發生了一件差不多的事情,其中一位主角可以說年青俊朗,剛開始燦爛人生,應該還可以有一番作為,另一位則年愈半百,但近十多年鐵窗歲月,他的精神已近乎殆盡,無論如何,他們今天都要面對同一命運,接受終極懲罰,他們要走完人世間的路,因為他們都犯了一些嚴重錯誤。
兩年前這位越南裔澳洲青年人小不更事,為了金錢,鋌而走險,走私毒品,途經新加坡等待轉機期間,被海關發現,隨即束手就擒;而另一位美國中年人,多年前有一次與仳離妻子吵架,怒火中燒,情緒失控,拔出手槍擊斃妻子和外父。當地法律要他們為自己直接或簡接催毀了別人生存機會負責。雖然如此,還是有人為他們求情,這邊廂有人覺得青年人一時被人教唆,才誤入歧途,罪不至死,應該從輕發落,而那邊廂的群眾,卻堅信以暴易暴,以牙還牙,不但無補於事,還會有機會錯殺無辜。但是他們的訴求始終落空!而這兩位囚犯亦已於今天伏法死亡。
他們家人為他們難過嗎?行刑前年青人的母親只可以和兒子稍事一聚,可能為了保安理由,他們被禁止相擁,白頭人送別黑頭人始終是很難堪,聞者心酸。但另一位男士則連這種機會也沒有,因為他當年不但一手了斷妻子生命,同時嚴重傷害了四個兒子的心靈,而其中兩個更親眼目睹整件兇案發生,從那天開始,他們再沒有探望過父親。雖然最後一刻,其中一位兒子願意公開承認原諒他,但仍然沒有親自跟他話別。他臨別前唯有囑咐媳婦好好照顧兒子和孫兒,祝福大家平安後,便徐徐踏上這條沒有回頭的路。
他們應不應該為自己所做的事賠上生命,不是由我來判斷,但他們肯定知道,別人的生命曾經掌握在他們手中,而今天他們的生命也是掌握在別人手中,算是拉倒罷!12-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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