篤背脊

當我們在工作環境發現一些事出現問題,通常我們會盡快聯絡有關決策人士,若果這些事情洩及人為錯誤,難免談論到人,而這樣可能被人指責為「篤背脊」,但我對這句話的理解是指無中生有、砌詞怨枉人的意思。因此報告客觀事實的應不屬於「篤背脊」。但這樣分界在現實生活是很模糊的,所以當我遇上類似處境,我都會提醒自己兩件事,(一) 以事論事、不要附加自己個人推測,發放似是而非資料、(二) 如無需要,不要提及人名,就算需要,亦止於與相關事件的客觀事實。我不想「篤人背脊」,也不想被人「篤背脊」,當然這不是我能力範圍可控制到。不過今天「篤背脊」這句話已普遍定義為「在背後投訴人」,若果這是事實,有時候為了公義也不得不「篤背脊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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